20 世纪 80 年代末至 2010 年代初影响坎帕尼亚地区的废物管理危机是意大利和欧洲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环境灾害之一。那不勒斯和卡塞塔省合法和非法废物长期堆积近二十年,污染了近300万居民的地区。土壤、地下水和空气的严重污染给当地经济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最重要的是,造成了严重的公共卫生危机。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废物暴露与该地区癌症、呼吸系统疾病和基因畸形的高发病率之间存在联系。造成这一环境灾难的原因与国家和地区政府未能组织综合废物管理系统,以及卡莫拉等当地犯罪组织大规模非法处置有毒废物有关。
为应对这场危机,意大利政府宣布坎帕
尼亚大区从 1994 年 2 月 1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进入长期紧急状态。然而,紧急措施并未有效应对 阿尔及利亚电报数据 危机,在 2009 年 12 月 31 日紧急状态正式结束后的几年里,废物管理仍然是该地区的一个难题。自 2010 年以来,已通过了许多立法和行政法案,以实施有效的土地修复和废物处理,并确保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行政透明度(2009 年 12 月 30 日第 195 号法令;2012 年 1 月 25 日第 2 号法令;2013 年 12 月 10 日第 136 号法令)。但危机的严重遗留问题仍然存在。 2020 年 7 月 6 日,坎帕尼亚大区议会发表声 支持在过去几年中得到了改进 明称,尽管大区政府采取了紧急措施,但在危机最严重时,仍有超过 400 万吨打包废物(即所谓的“生态垃圾”)等待在 2019 年处理。
先前的判例
在欧盟(EU)层面,废物危机引发了一场漫长而复杂的司法纠纷。2007 年 4 月 26日,欧洲联盟法院 (CJEU) 裁定,意大利大量非法和无人监管的垃圾填埋场(至少 700 个)明显违反了欧盟废物管理规则。2010 年 3 月 4 日,欧盟法院裁定意大利不符合欧盟法律,因为法院发现坎帕尼亚大区缺乏综合废物处理基 白俄罗斯商业名录 础设施,并且没有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与废物暴露相关的环境和健康风险。几年后,委员会再次向欧盟法院起诉意大利,因为其未能履行前两次判决所规定的义务。法院确认,该国为清理大量非法垃圾填埋场(案件 C-196/13)和建立充足的废物处理基础设施(案件 C-653/13)而采取的措施不足。
意大利未能解决坎帕尼亚垃圾危机的问题也已受
到欧洲人权法院(ECtHR)的审查。在Di Sarno 等人诉案中意大利案(2012 年 1 月 10 日),法院裁定意大利没有履行《欧洲人权公约》第 8 条规定的积极义务,因为其未能清除紧急状态期间街道上堆积的大量垃圾。第 8 条规定的积极义务是指通过法规和执行,确保尊重私人和家庭生活的有效条件欧洲人权法院在的责任。欧洲人权法院的一系列案件都承认,积极义务在预防与废物管理相关的风险方面尤其重要。在Branduse v.罗马尼亚,法院认为罗马尼亚当局违反了第 8 条,因为他们未能解决距离申请人被关押的监狱约 20 米处的垃圾场产生的难闻气味的问题。同样,在Kotov and Others v. 案中。俄罗斯,法院认为,俄罗斯当局在管理一处采石场时未能遵守相关规定,从而造成难闻的气味、空气污染和地下水污染,违反了第 8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