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近两年的谈判, 《努力共享条例 (EU) 2018/842 (ESR)》修订版于2023 年 3 月 28 日获理事会通过。这似乎是一个漫长的延迟,但考虑到气候变化的复杂性以及欧洲区域合作的复杂性,欧盟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进展比一些人预期的要慢也就不足为奇了。尽管如此,ESR修订版的通过仍然值得庆祝。在这里,我们将看到它 德国电报数据 的作用以及它的结构如何在欧盟层面应对温室气体减排挑战,以实现我们的共同目标:将气候变化控制在地球边界内(Rockström 等人,2009 年;Herrington,2022 年)。
自1992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签署以来,欧盟一直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并不断提高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 2008 年,欧盟设定了到 2020 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 20%(与 1990 年的水平相比)的目标。2014 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欧盟在 2015 年巴黎缔约方会议前夕将目标提高到 2030 年的 40%,并承诺到 2050 年实现 无论是使用错误的术语还是 气候中和。仅仅五年后,欧盟又通过了一个更加雄心勃勃的目标:到 2030 年实现 55% 的减排目标,并在委员会的“适合 55 年”通报(COM/2021/550 final)中列出了实现这一目标的改革计划和新措施。
“适合55岁人群”改革方案的具体制定耗时数年。然而,修订后的 ESR 的采用(以及《土地利用、土地利 意大利电话号码 业条例》(EU)2018/841(LULUCF)的改革
)是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一环。 第一项努力分担决定 (406/2009/EC ) 于 2009 年通过,并于 2018 年被ESR(法规 (EU) 2018/842)取代。从一开始,努力分担制度的目的就是为整个联盟设定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然后确定每个成员国必须做些什么来为实现共同目标做出贡献。
ESR 仅适用于某些活动领域,这些领域合
计占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的 60% 左右。这些活动包括公路运输、建筑供暖、农业、小型工业设施和废物管理。这些活动看似危险,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减少这些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需要某种形式的公共干预。这使得 ESR 活动不同于排放交易体系 (ETS) 中的活动(例如电力生产商、大型工业设施和航空业),在这些活动中,市场力量应该推动运营商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多或少有效地减少温室气体排放(Marcu 等人,2022 年)。
ESR 的作用既简单又复杂。它为每个联盟成员国(加上挪威和冰岛)设定了具体努力分担法规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然后由委员会的决定转化为其年度排放分配(2020 年 12 月 16 日第 2020/2126 号决定 (EU))。成员国可以自由决定如何通过使用其掌握的所有监管和市场手段来遵守其环境协定:激励措施、环境税、温室气体排放许可证、土地使用监管和规划、公众活动、生态标签等。其中一些手段属于其他法规或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