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性选择方案体现了法律作为稀缺资源分配空间的经济学视角(疫情期间医院床位数量稀少决定了不治疗老年人的悲剧性选择)。在法院所倾向的版本中,它描述了这样一种情况:为了给所有人或许多人带来好处,不可避免地会对无辜的人造成伤害(例如,某人因接种疫苗而感染疾病)。在这两种拒绝中,失败的一方都是权利的持有者,或者至少是期望的持有者,他有合法的愿望看到权利得到实现:这种选择正是悲剧性的,因为由于压倒一切的必要性或不可避免的原因的出现,本身是善的主张无法得到具体的满足。法院还使 智利电报数据 用悲剧性选择的主题来描述对某些人而言是好事而在另一些人看来却是坏事的案例。在禁止将胚胎用于研究的裁决中,悲剧性选择与困难案件同义,也就是说,根据法律宪法标准无法决定,因此,总是在已知的合理范围内,由立法者决定(关于引理,请参阅S. Rossi)
。在我们的案例中,法院认为悲剧性选择是因为
它对无辜者造成伤害,而无辜者对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不负任何责任,这是可以排除的。。在一个框架的核心是强调在所考虑的领域中,同意等于责任,选择认为否认人类可撤销性的法律并不违宪,这一点也不悲惨,而是表达了一种典型的prudentia iuris取向,这种取向要求评估“伴随每一项倡议而来的责任”(因此,继 Betti, C. Beduschi 之后,Percorsi giudiziali,目前正在Scritti per G. Negri,2023 年出版)。
那么,悲剧性选择的含义就另有含义,即根据法院的说法,人从抽象的角度来说,他拥有一种有效的 自 年起执政的右翼民族保守 期望(即他自己的完全自我决定权),但是这种期望,或者说权利,即善,必须由于既定的规范背景而屈服(不幸的是,这些选择对某些人来说是好事,而对另一些人来说则是坏事)。提到悲剧性选择相当于宣布,从审慎的角度看,该句子并不认为自己是对一项法律原则的探索的成果,如果它能够对所审查的情况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那是因为它遵循了其基本结构(如果同意等同于责任,那是因为我们处于生殖 西班牙号码 领域的背景下,而生殖领域并不受意志单独支配)。
否认男性同意的可撤销性仅仅是某种“稀缺资源”的结果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是以某种方式完成的,虽然不是不合理的,但仍然是立法者自由裁量权的表达:法律 40。因此,男性的同意是不可撤销的,不是因为其对象不可用,不是因为同意等于责任,因此不是因为女性和男性的生育自由是不可侵犯的,因为对两者来说,这主要是职责和不可用的领域。但仅仅因为l。 40,并非不合理(因为这个领域的好与坏是非常相对的),根据夫妻双方来选择PMA;因此,女人依赖男人的同意,在此基础上做出她原本不会做的行为,等等。我们知道,传统的方案是可这当然不是那位变的、相对的。如果法律改变了……原则也会改变吗?
根本问题仍未解决:人类的同意是否不可撤销,因为生育领域不受自愿标准的约束,还是仅仅因为法律…… 40 专注于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