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 年 7 月 18 日的政变引发了西班牙战争(1936-1939 年),取代了法国的独裁统治,其特点是血腥和长期的镇压。尽管佛朗哥政权因其合法性的缺失以及不同政治和社会行为体之间的民主冲突而逐渐衰弱,但直到独裁者弗朗西斯科·佛朗哥于 1975 年去世后,才有可能开始向民主过渡的进程,这反映在 1978 年现 罗马尼亚电报数据 行的西班牙宪法中。
政策方面迈出的坚实一步
民主的到来以真正的过渡司法进程为前提。 1981 年 (23F) 发生的政变未遂凸显了过渡期所固有的困难,这使 本文最初发表于博客并经许可在此发布 得人们难以想象历史记忆会在西班牙民主的曙光中占据中心地位。展望未来的需要或愿望是另一个决定性因素:早在独裁统治时期,民主反对派的主要力量——在地下和流亡之间活动的西班牙共产党就于 1956 年因民族和解而被废除。
事实是,过渡时期和 1978 年的宪法制度是在对过去的默许下建立起来的。过渡期间的制度化遗忘被强加于集体记忆之上,而这种集体记忆的特点是失败者的私人痛苦,以及旨在赔偿和抬高胜利者的独裁政策。没有必要忘记这一点。
虽然1978年西班牙宪法设想建立一个可与任何发达国家相媲美的社会和民主法治国家的制度设计,但新政治 电子邮件列表 制度的基础被遗忘,却带来了新政治制度的自我指涉合法性:在由媒体主导的官方话语中,民主与被遗忘的基本共识神话联系在一起。
尽管西班牙至今成功地建立了一段宪法稳定时期,但这一被遗忘的条约所带来的社会后果却是显而易见的:除了表面上提到西班牙人之间的对抗之外,过去已经变得无关紧要,否认民主化斗争,不承认战争和独裁的受害者,而成千上万的受害者仍然生活在共同的困境中,这与国际人权法的要求相悖。
尽管在1978年宪法制度实施的最初几十年中
些旨在赔偿内战和独裁统治受害者的规范得到了批准,但最近的《民主纪念法》的真正先例是今天被减损的2007年12月26日第52号法律,该法律承认和扩大了权利,并制定了有利于在内战和独裁统治期间遭受迫害或暴力的人们的措施。这项法律,俗称“历史记忆法”,是由时任总统萨帕特罗(PSOE)果断推民主记忆法:西班动的,它呼应了纪念运动的力量,该运动从 2000 年开始在没有机构支持的情况下,开始将公众舆论的焦点放在对受害者的记忆和遗忘上。
尽管 2007 年法律的内容比较温和,但它却将记忆问题和独裁统治受害者的权利纳入了西班牙的政治议程,这引起了政治和媒体权利的强烈反应,他们指责进步派想要“修复伤口”并打破 1978 年宪法的基本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