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意义上的引入一种制度或权利,却没有附带“实质”,即其具体的保障。故意不提供具体保障是一种 阿联酋电报数据 违反宪法的行为。然而,它必须与属于不同理想宪政类别的其他观念区分开来。宪政从来都是“宪法上”的一场由展望未来的理想和抱负所推动的运动。
选择性的,以挑选的形式,因为通常只引进某些
方面或机构,而忽略必须将它们纳入的更广泛的监管框架,以便它们能够发挥作用,实现所追求的目标。
不依赖于背景,因为参考机构是根据其相对的经济和社会背景推断出来的。得出反目的借用的定义,它构成了真正的目的异质性。,例如选举委员会或通信监管机构,被重新配置以追求与宪法篡改相反的目标。
这种做法在非常遥远的、无论地理和文化上是怎样的法律体系中都很常见,从洪都拉斯到土耳其,从波兰和匈牙利到玻利维亚和委内瑞拉,从柬埔寨到以色列,从斐济到卢旺达,从厄瓜多尔到俄罗斯,这些只是本书介绍的几个案例。它影响宪政民主的多个方面。从这个视角出发,基本权利、宪法正义、制宪权、违宪审查权以及该学说所创立的一些范畴,如政治宪政主义和弱形式的司法审查,均被视为可能被滥用的对象。
3. 本书的最后一部分是关于可能的补救措施。 “滥用借贷现象能被阻止吗?”是最后一章的标题,在讨论抵 边界外部化: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巴尼亚 抗民主倒退的工具问题时,特别关注比较法和该学科学者可能发挥的作用。
这个问题的第一个答案是监督和制裁滥用行为,特别是通过国际或跨国机构的干预。在这方面,强调了“情境方法”的 业务主管 重要性,它超越了法律形式主义,并考虑到法律规范在“活着的”宪法背景中的有效性及其中的多重相互联系(第 182 页)。
第二个答案侧重于民主制度如何产生自己的规范并传播有关这些规范的知识,假设所有参与其中的行为者都需要意识到挪用他人“产品”用于反民主目的的风险(第 193 页)。在处理诸如宪法认同、民众宪政等概念,或旨在加强行政权力、影响司法独立、扩大直接民主范围或限制言论自由的机构时,需要特别谨慎。尤其需要关注传播和法律披露阶段:在此,作者呼吁学者、政治家和法官致力于澄清和明确制度或学说的各个方面和含义,以使可能的滥用和操纵变得更加困难。
最后,另一方面,我们不能屈服于滥
用宪政的负面言论,这种言论往往掩盖了一个事实:尽管如此,民主思想在世界许多地方仍然保持着真正的吸引力。这意味着揭露隐藏在非自由民主标签背后的新威权主义的非民主性质,必须拒绝这种标签,因为它恰恰满足了新独裁者的需求:与令人憎恶的西方保持距离,同时利用民意的认可(第 205 页)。
总之,比较法学者并不缺乏任务。我想补充并更有力地强调,需要将规范数据与实证研究结合起来,将法律方法与其他社会学科的方法结合起来。事实上,如果民主倒退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法律实现的(以至于金·莱恩·谢佩勒引入了“专制法律主义”这一表述),那么各种作者(尤其是沃伊切赫·萨杜尔民主制度中为保基(Wojciech Sadurski )通过大量例子强调,许多作为民主倒退一部分的变化“并没有对制度和程序进行正式修改,因此在纯粹的法律重建中是看不见的”。这需要验证法律规范的实际影响,以使民主辩证法以知情和透明的方式发展。在本书的最后几页,探讨了宪政民主的内在弱点和矛盾,从而进一步引出了对自由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