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原则是否限制攻城战?

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并非所有情况下)也禁止偶然断绝食欲。第 54(2)条仅涵盖交战方剥夺敌人现有资源的情况(见“攻击、摧毁、移除或使其失去效用”),而不涵盖阻止敌人获得补给的情况。对第 54 条的这种微妙解读使得著名学者认为,附加议定书大大限制了诉诸围困的可能性。事实上,在实践中,围困几乎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导致平民挨饿或迫使其迁移的副作用。早在 1991 年,约拉姆·丁斯坦就写道,随着 1977 年禁止断绝食令,“真正的围困将不再可行”(见 Yoram Dinstein 的《围城战与平民饥荒》,载 Astrid JM Delissen 和 Gerard J. Tanja 的《武装冲突中的人道法:未来的挑战》,第 150-151 页)。这一结论让丁斯坦认为《附加议定书》不切实际,因为从军事角度来看,围城战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作战方法。肖恩·沃茨认为,根据《附加议定书》,围城战“几乎完全禁止针对维持平民生命的物体”。贝丝·范·沙克强调,在当前的武装冲突中,“指挥官很难进行既成功又合法的围城战”。

不论上述情况下禁止围困导致偶然发生饥荒的规定是否现实

 

这都是《附加议定书》缔约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尚不清 美国电话号码列表 楚的是习惯法是否也如此。

 

另一个问题,也是在跨大西洋国际法与武装冲突研讨会上引起更大争议的问题是,国际人道法的比例原则是否限制攻城战。

当然,当通过轰炸进行围攻时,比例原则适用。但请考虑以下更复杂的情况。交战方围攻一个小型防御城镇,仅阻止武器以及食物和其他对居民生存必不可少的物品进入该地区。该方确实遵守了 API 第 54 条。其目的是削弱敌人并使其投降,而不是让平民挨饿。而且,该方不会攻击、摧毁、移除或使平民生存必不可少的物品变得无用。交战方只 那么这次更新只会让你的竞争 是孤立了该镇并阻止其获得补给。几周后,平民耗尽了粮食储备,最脆弱的人开始饿死,而其他平民则冒着生命危险试图离开该地区。几个月后,人道主义局势变得难以忍受,平民伤亡惨重,而预期 香港领先  的军事优势却远低于围困方的期望,因为武装敌人控制并继续使用剩余的生存手段。从人道主义法的角度来看,我们难道不应该认为继续围困是不相称的吗?本能地,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从技术上讲,法律上的答案并不那么简单

 

《美国法典》第 51(5)(b) 条涵盖了国际人道法的比例原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习惯法(《国际人道法研究》,规则 14)——禁止可能造成“附带损害”的攻击,这种损害相对于预期的具体和直接军事优势而言是过大的。

这里的问题是,围攻是否可以被视为“攻击”。在我看来,答案是肯定的。我提出三个论据来支持这一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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